上海维权人士王惠芳近期在被拘留后,已经进入精神病鉴定程序。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王惠芳的家属委托的律师指出,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未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公安内网,此举违反了法律规定,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事件回溯到3月19日,当时王惠芳与其他三名维权人士在北京的公交车上被强行拦截并遣返回上海,随即被刑拘。王惠芳作为一名72岁的维权者,在精神病鉴定中遭遇了强制措施。
王惠芳的儿子为其聘请了一位拥有三十年刑辩经验的资深律师。律师多次试图向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区分局石门二路街道派出所了解案件详情,但该所的工作人员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提供信息。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有权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及案件情况,这是他们了解案情的重要渠道。
在4月8日,律师来到静安区分局咨询王惠芳的拘留信息,接待的警官却表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记录。律师对此表示愤怒,强调他手中有《拘留通知书》和家属委托书,并已会见过王惠芳本人。经过反复询问,该警官才建议律师下午再来。
当律师再次到达时,警方领导经过查证后仍然确认系统中没有王惠芳被拘留的信息。律师指责这种行为显然是在掩盖办案过程中的违法事实。随后,律师急忙赶往石门二路街道派出所质问负责案件的刑警队队长,经过专业的询问,终于得知了办案警察的真实姓名。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警方未及时将犯罪嫌疑人被刑拘的情况录入公安内网属于违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王惠芳的案件引发了其他维权人士的关注,俞忠欢表示,长期以来,公安部门在维稳工作中常常处理虚假案件,开具假拘留证,导致许多无辜的维权人士与访民被非法拘留却得不到任何法律凭证。
俞忠欢指出,公安部门明知其行为违法,但仍坚持这种做法,导致成千上万的冤屈者被无辜关押而没有任何记录。此事件不仅是对王惠芳个人权利的侵犯,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引发社会对此现象的广泛关注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