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红十字会与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推出的一则公益广告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质疑。这则广告以“让生命永续”为主题,画面中展示了一名小男孩高举自己绘制的红色卡通肺部图案,旁边写着“我想要呼吸空气的味道”。广告在西安市的多个公共场所亮相,包括公交站和地铁口,迅速引发大量讨论。

许多家长和教师对使用儿童形象进行器官捐献宣传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这是一种情感操控。西安居民冯汉明(化名)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他曾拨打陕西省红十字会和公安局等多个热线反映此问题,却未获得任何回应。他质疑道:“为什么这样的宣传要用孩子的形象?这不是在鼓励捐献,而是在操控情绪。”

更令人担忧的是,网络上流传的一段视频显示,某小学组织学生集体宣誓“加入施与受志愿服务队”。这一举动引发了更大的公众不满,许多人在社交媒体上质疑这种做法的合理性。网友们纷纷发表评论,表示这种广告不应使用儿童形象,认为这侵犯了儿童的权益。

社会学讲师郑志(化名)对此表示,公益广告必须谨慎处理与生死相关的议题。他认为,广告中“呼吸空气的味道”的口号可能会误导公众,让人联想到孩子渴望器官的情景。近年来,许多家长对未成年孩子在医院离奇死亡的事件感到不安,这种宣传只会加剧他们的恐慌。

在社交平台上,许多家长表达了愤怒,认为这种做法是在“洗脑”孩子。邓女士(化名)分享了她三年级儿子回家后询问是否可以捐献眼睛的经历,令她感到震惊和不安。她表示,这类宣传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了困扰,甚至考虑带孩子移民,以避免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和幼儿园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与其身心发展不相适应的活动。对此,律师鲁平(化名)指出,即便主办方宣称是志愿参与,但若未通知家长或未取得书面授权,可能已构成教育侵权或行政不当。他强调,家长有权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寻求法律保护。

截至目前,陕西省红十字会和器官移植中心未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值得注意的是,在器官捐献立法完善的国家,如日本、德国和荷兰,对未成年人参与的规定都非常严格。近年来,中国大陆的一些学生失踪事件也让公众对器官移植领域产生了更多的担忧,尤其是江西高中生胡鑫宇的失踪案更是引发了广泛的质疑。

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公益广告的伦理争议,也反映出社会对儿童权益保护的深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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