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及副市长高朋因涉嫌受贿与玩忽职守,被检方正式起诉。高朋在其任职期间,利用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起诉书中指出,高朋曾任京投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多个与城市发展相关的高管职务,包括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丰台区副区长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等。他利用这些职务上的权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动,为他人创造不法利益,最终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高朋生于1972年7月,来自辽宁凤城,长期在北京工作。2011年,他开始担任丰台区委常委及副区长,之后于2014年升任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2015年后,他在顺义区担任多个关键职务,包括区长和区委书记,并于2018年升任顺义区委书记,2023年1月成为副市长,跻身副部级行列。

高朋在任期间负责多个重要领域的管理,包括城市管理和交通事务。然而,去年4月21日,他因涉嫌腐败被通报落马,成为中共二十大以来北京首位被查的副部级官员。高朋在被宣布接受调查前,正是北京最年轻的副市长。

去年5月,高朋被免去副市长职务,随后于10月被“双开”。检方指控他在面临重大风险时退缩,逃避责任,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及弄虚作假和骗取学历、学位等行为。此外,他还被指控违规收受贿赂、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对象的资金及权色交易,严重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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