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办的座谈会上,台湾公共策益和台湾智库等多个单位聚焦于“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民主社会的红线何在?”这一重要议题,邀请了众多学者和专家进行深入分析。会议由台湾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的江雅绮教授主持,她开场时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如果有人利用“民主”来反对民主,甚至利用言论自由来煽动战争,推翻现有的宪政体制,我们该如何通过法律来捍卫民主?
江教授引用了拉脱维亚的案例,指出该国曾遭受俄罗斯入侵,因此将煽动战争视为犯罪行为,相关的违法者也已被拘留。台湾智库的研究员陈玺安进一步阐述,言论自由是民主国家的核心价值,涵盖了表达意见、寻求、接受和传播思想的自由。与专制国家的思想控制相比,言论自由让社会通过多元思辨得以进步。然而,个人的自由必须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前提下进行,因此某些言论如毁谤、性骚扰以及恐怖主义宣传等,都会受到法律的限制。
陈玺安强调,在极权国家,国家安全的界限往往由执政者单方面定义;而在台湾这样的民主社会中,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则会引发广泛的辩论。显而易见,极权国家利用民主社会的言论自由来攻击民主制度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如何在维护民主精神的同时划定言论自由的红线,成为了台湾必须面对的复杂课题。
远景基金会副执行长宋承恩分析道,当前的问题不仅仅是关于言论自由,更在于我们如何理解国家以及不同观点之间的鸿沟。例如,陆配“亚亚”案被部分民众视为言论自由的争论,但实际上其根本问题在于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危害,且已违反相关法律。
宋承恩指出,公众应当区分“宣传”和言论自由。前者往往是教条式的宣讲,且与中共国台办的口径高度一致,意图影响社会舆论,因此社会需要更为现实的讨论,而不应仅仅诉诸于“自由主义”。台湾社会目前沟通不足,常常陷入谩骂与人身攻击,公民应主动走出舒适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以达成对国家未来走向的共识。
逢甲大学的萧育和教授则认为,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并不一定对立,言论自由的定义和界限需要深入探讨。他提到政治哲学家弥尔(J. S. Mill)提出的伤害原则:“个人自由只有在其行为对他人造成实质伤害时,才可受到社会限制”,并呼吁大家重新审视现代语境下的“伤害”,以决定如何限制以自由为名的言语暴力和挑衅。
萧教授还提醒,弥尔生活的19世纪,媒体并不发达,也不受系统性错误信息的威胁。现代社会随着媒体的发展,言论自由必然超越个人领域,产生更广泛的社会联系和影响。
会议结束后,主持人与青年代表们围绕“武统言论、人权与国际舆论战”、“宪法与言论自由”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专家们逐一作出分析与解答。这场座谈会不仅为台湾民主社会面临的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的复杂关系提供了深刻的见解,也激发了更广泛的公众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