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基层公务员们公开承认公文互相抄袭已成为官场的潜规则,许多地方政府发布的通报或新闻稿内容雷同,仅仅更换了发文单位,这一现象引发了广泛关注。更令人感到可笑的是,个别主管甚至指导下属“取经”外省公文,导致跨省市的抄袭事件频频发生,暴露出基层治理中潜伏的形式主义弊端。
近期,两起地方政府公文抄袭事件引发舆论的热议。其中,山西忻州市五台县于7月9日发布的县长调研稿与7月5日五台山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的调研稿内容几乎一致,390字的全文中超过320字重复。此外,广西平乐县发布的《平乐县森林防火规划(2023年—2030年)》中,关于平乐县的水文数据竟与500多公里之外的湖南安化县的介绍文本几乎一模一样,甚至连安化县的乡镇名都未修改,造成了“平乐指导安化”的闹剧。
事件曝光后,两地政府均承认存在抄袭问题。平乐县政府办公室发布通报称,确实存在个别段落的抄袭现象。五台县政府办公室则表示,县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多名公务员坦言,文件互抄在基层已相当普遍。“我们单位刚发布的通报或新闻稿,不久后就能在其他单位看到几乎一样的内容,只是换了个单位名。跨省市抄袭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更令人震惊的是,除了文件内容雷同,一些单位连标语中的数字也抄错了。
在某些单位,“裁缝式”的写作已成为公文生产的默认逻辑。某业务科室的科员林楠(化名)透露,日常材料一般分为对外通报和内部流转两类。前者要求更高,但新入职者通常知识储备不足,会借鉴网上资料,抄写标题、开头或一些“华丽的辞藻”,再填入本单位的数据和核心情况;而年终总结、情况通报等内部材料则更多参考往年的“范文”,只需更换年份和关键词即可完成。
在东南某地,一位县级公务员表示,有时领导调研仅是到场拍几张照片、讲几句话便离开,随后却要求提交数千字的报告。“没有原始素材,只能编。”他补充道,领导对此心知肚明,还会指导他们去外地的政务网站寻找模板,避免抄袭本省的文件。
针对中共基层普遍存在的公文抄袭现象,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教授白智立指出,这不仅削弱了公众对政府文件权威性和真实性的信任,还使政策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说服力,暴露了政府部门在应对工作时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倾向,实质上反映出政府行为的扭曲和能力缺失。
对于公文抄袭的问题,部分受访者表示,审核把关同样存在明显漏洞。公文一旦抄袭发生,只要不引发舆论或重大后果,通常不会追究责任,因此,这种抄袭行为愈加隐蔽和顽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