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中共国家信访局正式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来访登记工作的办法》,这一新规要求访民必须持有省级答复文书才能前往北京上访。许多访民对此表示,该政策无疑封堵了他们维权的最后通道,造成了更为严峻的维权困境。
在新规实施之前,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访民聚集在国家信访局门前,排队等待进入,甚至有人为了这个机会而排上两三天的队。然而,近日在北京的一位访民指出,如今的国家信访局已经冷冷清清,几乎无人问津。
一些评论者对此表示,政府单纯依靠“堵”来减少上访人数,只是将矛盾从表面转移到地下,表面上看似秩序井然,实际上民怨却在不断积压,诉求无路可寻。福建维权人士王秀英最近亲历了新规的实施,她在一篇文章中表达了对这一政策的深刻感悟:“这不是‘规范’,而是制度性堵死。当权力系统内部形成攻守同盟,个体的正义诉求便变得无处着落。”
王秀英来自福建省福安市外山村,作为该村的维权代表,她已经在维权的道路上走过了25年,尽管经历了层层上诉,问题仍旧未得到解决。7月15日,她再次来到北京国家自然资源部,试图反映省级部门的违法行为,却被告知没有省级信访局的书面证明,根本不予受理。她无奈地表示,“那一刻,我意识到规则已经改变。在被多重政府和法院系统折磨了二十余年后,新规仿佛是一道制度性的高墙。”
根据王秀英的理解,新规要求访民必须先获得“省级文书”,而这种文书实际上意味着必须让侵权者自行为受害者开“通行证”。“这不是规范,而是用程序正义掩盖实质不公。”她说。
在与其他访民的交流中,王秀英发现许多人也面临类似的困境,省信访局虽会出具书面答复,但最终仍旧将问题推回被举报的单位,无法获得有效的处理。许多地方的权力结构已经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中央部门的程序反而成为了阻碍救济的“合法围墙”。对侵权者而言,他们获得了“程序豁免”,只要将材料转交而不处理,就可以合法拒绝访民的请求。
评论者指出,新规的实施使得原本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的基层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难以处理。基层政府为了避免责任,往往选择包庇和推诿,导致民众在合法渠道被堵死的情况下,被迫走上漫长的维权之路。
陕西的访民王女士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指出信访新规引发了广泛的民愤。许多访民感叹:“邮寄的信访材料石沉大海,网上的信访程序也无从落实,获取省级文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中央部门又对这些问题不予处理。”在这条维权路上,反腐倡廉的呼声似乎愈发显得无力,民众的心声在制度的高墙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