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东方)于4月15日宣布,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这一通知是基于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以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1元人民币,已经触及了退市的相关条件。
在公告中,东方集团透露,该告知书于4月14日送达公司,通知要求如果公司希望进行听证,需在收到通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申请。东方集团的股票在今年3月经历了剧烈波动,因财务造假调查及无法归还6.29亿元的资金,股价在3月3日至11日连续遭遇七个跌停。尽管3月12日出现了短暂的反弹,股价从跌停直接拉升至涨停,但随后的交易日又再次下滑,最终在3月14日跌破1元。
早在3月17日,东方集团已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控其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涉嫌通过虚构业务和增加业务环节等手段,进行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循环交易,导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根据相关数据,东方集团在此期间的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高达数十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显著比例。
有分析人士指出,一旦该“预罚单”落实,东方集团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3月18日,东方集团股票在停牌一天后复牌,并被警示存在退市风险,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东方。随后的市场表现并不乐观,股价再度连续遭遇18个跌停,至4月14日已低于1元。
据最新披露,截至2024年9月底,东方集团的股东数量达到12.90万。目前,公司的股票仍处于停牌状态,最新股价为0.36元/股,总市值为13.17亿元。法律专家表示,如果最终处罚落实,受损投资者将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