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参与香港民主派初选案件而被判刑56个月,今天(6月6日)在监狱中再次被警方拘捕。警方表示,他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并以“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对其提起诉讼。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透露,今天早些时候在赤柱监狱逮捕了这名28岁的男子,黄之锋被控以违反《国安法》的相关罪名,以及《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下的“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行。
去年底,黄之锋因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而被判刑4年8个月,目前仍在服刑中。根据报道,今天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的庭审中,黄之锋被控在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与前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及其他人共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和人员采取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针对香港或中国。
值得一提的是,罗冠聪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前已经离开香港,目前身在英国。他的流亡使案件的复杂性进一步加深。
主任裁判官苏惠德应控方要求,将黄之锋的案件押后至8月8日,以便警方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在庭审中,黄之锋身穿黑色T恤到庭,案件开庭不足3分钟便结束,他在离开时向法庭的公众席挥手,显现出他坚定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