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财政部近日公告,自7月3日起,对自中国大陆生产的进口啤酒及特定热轧扁轧钢品实施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这一决定是基于财政部与经济部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出存在倾销行为,并对台湾本土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
在经过财政部关税税率审议小组的第62次会议审议后,相关厂商的倾销情况得到了确认。对于啤酒反倾销税案,相关企业如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制造商,临时征收的税率为33.85%;而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的税率为13.13%,其他制造商或出口商则被征收64.14%的税率。
在热轧钢品的反倾销税案中,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临时课征税率为16.9%,其他制造商或出口商的税率则为20.15%。财政部表示,此次反倾销税的实施旨在保护台湾产业免受进一步损害。
根据相关规定,财政部将在初步认定公告后的60日内完成最终的倾销认定,若确认存在倾销情况,将由经济部在40日内进行对台湾产业损害的调查。财政部将在接获经济部的损害通知后10日内提交审议小组进行审议,以决定是否继续课征反倾销税。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反倾销税的公告及调查报告,可访问关务署和经济部国际贸易署的官方网站。